攝影棚參訪說明
為加速國內相關內容產業對容積擷取技術(Volumetric Capture)產製技術及內容應用之瞭解,文化內容策進院(下稱「本院」)所屬「IP內容實驗室虛擬攝影棚」以不影響現有執行產製業務為原則,提供有意申請本攝影棚拍攝服務之申請人,於正式申請拍攝前參訪本攝影棚,了解本攝影棚相關服務內容。。
(一) 申請資格:
依法完成登記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,或政府機關與國外法人單位。
(二) 申請流程:
申請人應於「IP 內容實驗室」網站填寫「IP 內容實驗室虛擬攝影棚參訪申請表」,經本院審核通過後,將由「IP 內容實驗室虛擬攝影棚營運單位」(下稱「營運單位」)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單位,並視業務現況安排實際參訪時間。
(三) 注意事項:
- 參訪流程約需1小時,如因故無法如期參訪,應於申請參訪日至少3個工作日前告知取消或延期,並以1次為限。
- 參訪單位若有停車需求,最晚應於參訪前2日主動告知本攝影棚,因場地限制,至多以2台普通小型車申請為上限。
- 參訪時請遵照本攝影棚人員引導與規範,過程中如有特定禁止錄影、錄音及拍照之地點或設施,應配合辦理,違反並因而造成損害時,須負損害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,參訪用單位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(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)。
- 進入攝影綠棚時,不得擅自移動或觸碰相關硬體設備,若產製相關設備因此損壞或致令不堪用時,須負損害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,參訪單位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(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)。
- 提出參訪申請時,申請人應填具並簽署「文化內容策進院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」同意本院、本攝影棚營運單位及第三方協力單位於執行「IP內容實驗室虛擬攝影棚」相關業務所需期間及範圍內,蒐集處理及利用申請表所載之相關個人資料及參訪相關照片紀錄。
- 申請時即視為已理解並同意前述參訪規則,且同意本院及本攝影棚對於參訪規則及實際執行保有調整之權利,申請單位不得異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