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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新型冠狀病毒(COVID-19)防疫安全守則


一、 防疫準備說明:

虛擬攝影棚營運單位成立「防疫小組」,由技術總監擔任小組召集人,下轄「人員健康管理」、「拍攝現場管理」等分工,專職專責處理參訪、前置作業與拍攝期間防疫事項,落實防疫安全措施。

二、 參訪、前置作業、拍攝現場之防疫基本規定:

(一) 入內前須配戴口罩,先測量體溫、消毒雙手。

(二) 如遇額溫攝氏37.5度以上者,婉謝入內。

(三) 配合實聯制確實登記。

(四) 與人開會或交談,請全程配戴口罩。

(五) 請保持1.5公尺以上社交安全距離。

(六) 環境與器材定時清潔消毒。

(七) 拒絕探班、不聚餐、不慶功。

(八) 盡量採線上視訊會議。

(九) 無法遵守各項防疫措施者,營運單位得拒絕進行拍攝。

三、 申請參訪虛擬攝影棚:

(一) 採預約申請制。

(二) 一場次申請人數以6人為限。

(三) 請於3個工作日前提供人員名單。

四、 召開前置作業會議:

(一) 使用單位出席人數以6人為限(超出人員以線上視訊同步進行)。

(二) 請於3個工作日前提供人員名單。

(三) 已參觀(或使用)過攝影棚之單位,以線上視訊會議為原則。

五、 拍攝現場防疫流程:

(一) 相關措施參照文化部公告之「影視劇組拍攝防疫管理措施」辦理。

(二) 拍攝前進行拍攝現場與器材清潔消毒。

(三) 測量現場參與拍攝人員體溫。

(四) 撤場後進行拍攝現場與器材清潔消毒。

六、 拍攝使用單位容留人數:

(一) 同時段進入館內者以15人為限。

(二) 進入系統操作室人員以導演1人、後製1至2人為限。

(三) 進入梳妝室者以4人為限。

七、 停棚原則:

營運單位或參訪、使用單位人員出現確診病例時,虛擬攝影棚暫停參訪、拍攝及進行環境清潔消毒7日。

本守則後續將視疫情狀況與政府相關規定,做滾動調整及通知。



IP內容實驗室 防疫小組  敬啟

2022年1月19日